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2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合计440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40亿元。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下一步,财政部将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试行范围内的中央企业上交的税后利润。2007-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其中:2007年139.9亿元,2008年443.6亿元,2009年988.7亿元(包括电信企业重组专项资本收益600亿元)。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8—2009年达1553.3亿元,经国务院批准,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近年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目前仅限于在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试行。金融企业和铁路、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所属中央企业均未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下一步将在理顺部门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针对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调整的状况,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
三是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做好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准备工作。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汇总上报体系及软件编报系统,为统一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供制度基础和技术保证。
据悉,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起试行,2008年起正式实施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全国人大要求,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于2010年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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