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亿出让合资股权 徐工集团拟“另立山头”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10-06-03 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阮晓琴

徐工集团和世界上最大建筑机械、矿用设备生产厂商卡特彼勒的“婚姻”历经17年后,终于走到“分手”时刻。记者昨天(2日)获悉,近期,徐工集团通过徐州产权交易所持牌出让所持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15.87%股权,今后

徐工集团和世界上最大建筑机械、矿用设备生产厂商卡特彼勒的“婚姻”历经17年后,终于走到“分手”时刻。记者昨天(2日)获悉,近期,徐工集团通过徐州产权交易所持牌出让所持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15.87%股权,今后将成立自己的挖掘机公司。

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由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徐工集团共同投资。徐工集团所持15.87%的股权挂牌出让后,徐工集团将不再持有卡特彼勒(徐州)的股权。据悉,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格68260万元。挂牌时间为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25日。据评估,截至2009年8月31日,卡特彼勒(徐州)净资产为14.91亿元,对应15.87%股权的净资产为2.37亿元。相比之下,转让价格为对应资产的2.88倍。

在受让方条件中,出现了一个较为特殊的条款: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将在徐州经济开发区内建造一个用于生产和组装大型液压挖掘机(至少包括36吨、40吨和49吨挖掘机)及其零部件、配件的新工厂;新工厂的新增注册资本约为5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新增投资总额约为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国有产权交易全部程序完成后的四个月内,意向受让方应将新增的注册资本金全额出资到位。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在上述增资完成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大型挖掘机新工厂。新工厂从开工建设起,建设期为18个月,应于2012年12月底建成投产。自新工厂开工之日起,三年内意向受让方要完成项目投资计划并达产。

业内人士认为,要求受让方一定时间内在徐州投资达到一定额度,这一条款或许是为卡特彼勒量身定制的。

卡特彼勒(徐州)是卡特彼勒与徐工集团1994年合资兴建的。最初,卡特彼勒持股60%,徐工集团持40%,后经增资,卡特彼勒持股比例升至84.13%。但是,双方合作并不愉快。在凯雷集团收购徐工机械股权时期,曾传出卡特彼勒是幕后买家。2007年,卡特彼勒在徐州独资设立卡特彼勒徐州路面机械工厂,并在无锡和苏州设了新生产基地。

按照徐工集团董事长王民说法,此次出让很小的一部分股份转让给卡特彼勒,徐州集团是舍弃一点点分红,再成立自己的挖掘机公司。

据悉,当年合资时双方曾约定,合资企业成立后徐工将不得再生产挖掘机。但是,徐工集团此项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并没有实现——合资公司只是成为挖掘机的组装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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