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通知,三一集团于即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三一集团
二、增持目的与计划:三一集团作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的控股股东,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一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在三一重工股票价格不超过20元人民币/股(上述期间内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行为将相应调整价格)的前提下,将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本增持计划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已增持部分的股份)。如上述期间三一重工股票价格超过20元人民币/股,则后续增持计划不再实施。
三、增持方式:三一集团及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一致行动人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三一集团于2010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83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64%。本次增持前,三一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55417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25%;增持后,三一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57500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11%。
五、本次增持股份价格:平均成本17。93元/股。
六、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七、三一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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