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河北省制定出台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新能源(不含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5%,比2010年提高2.6个百分点。年节约标准煤1200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00万吨以上。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15%,比2010年提高7.5个百分点;建成1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100个绿色能源示范乡;培育6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
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不足。2009年,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足2%,除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形成一定规模外,光伏发电刚刚起步,核电、海上风电等开发尚属空白;农林生物质能利用率不到20%,农村生活用能主要依靠煤炭。
根据规划,河北将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社会用能方式转变:
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张家口、承德地区风能资源,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确保张家口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二期工程150万千瓦、承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0万千瓦投产运行。加快开发利用秦唐沧沿海及海上风能资源,启动沿海及海上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
太阳能利用工程——加快发展光伏电站,以张家口、承德地区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1万千瓦规模以上的风光互补光伏电站,力争张家口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10万千瓦光伏电站投产。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在城乡民用建筑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程——以秸秆剩余量较大的粮棉主产区为重点,适度建设生物质直燃发电厂。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大力推进农村生物质清洁利用,到2015年,农村沼气利用达到350万户,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2500处、沼气发电站10座,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具30万户。
智能电网建设工程——以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初步构建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电网。在发电环节上,配套建设张家口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工程。
煤炭资源清洁综合利用工程——加快唐山、武安30万千瓦级循环流化床(CFB)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13年建成投产。积极谋划超超临界洁净煤发电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项目,推进唐山、沧州临港产业聚集区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和廊坊IGCC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新能源科技装备工程——加快保定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邢台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唐山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聚集区开发建设,引导企业整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壮大保定英利、保定天威、宁晋晶龙、廊坊新奥、秦皇岛哈电等一批骨干企业。到2015年,太阳能电池生产规模达到600万千瓦,风电整机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
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开展充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液化天然气(LNG)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在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等市公交系统先行示范,配套建设快速充电站、蓄能电池更换站、LNG加注站以及停车设施充电系统等服务网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向其他领域和城市推广。
热力集中利用示范工程——开展储热式热电联产及地源热泵、核能低温供热等技术研究,加快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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