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周三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股票于12月2日开市时复牌。
2010年12月1日,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有条件通过柳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柳工表示,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股票于12月2日开市时复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用于年产10000台工程机械项目等5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大股东柳工集团同意以3亿元现金认购不超过1455.604万股。
公司称,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增加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增强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此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从57.05%下降至约43.43%。
本次发行前,柳工集团持有公司38.69%股权,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1.5亿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股,柳工集团持有的股份合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将不低于31.44%,仍为公司的唯一第一大股东。
柳工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提高。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将形成连续的现金流量,这将有利于公司产品的研发、销售,实现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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