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领域发展做出的总体要求。
日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据此进一步明晰了“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思路,即能源发展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展能源国际合作,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关于“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工作的推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题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把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把扩大能源国际合作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深化改革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具体而言,做好“十二五”能源工作,一是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设大型煤炭基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建设大型油气基地,优化炼油工业布局;优化发展火电,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发展热电联产;合理安排天然气发电项目;加强电力科技创新。
二是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研发更为安全高效的核电技术;积极发展风电;稳步发展太阳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
三是优化能源发展区域布局。统筹东中西部能源开发,加快、稳定、优化西、中、东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现代能源储运体系,加强电网建设,加快油气管网建设;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能源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
四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好现有陆上东北、西北和西南三大通道;鼓励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同有关国家的能源资源合作;推动油气、火电、水电、电网、核电和风电设备出口;积极开展与能源资源生产国、消费国的对话与交流;建立健全能源“走出去”跨部门协调机制。
五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带动能源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依托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组织重大能源科技攻关;依托国家重大工程,推进能源重大装备自主化。
与此同时,要继续推动能源领域的各项改革,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农电管理体制,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尽快出台《能源法》,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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