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重建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纪委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防腐倡廉、廉洁从业建设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着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企业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公司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姜英杰同志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和实施,监督和落实。
二、建立制度,签订公约,营造廉洁从业氛围
预防腐败是对党员负责、对干部负责、对企业负责的重要工作任务,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性保障。为此,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反腐败的一项治本措施和经常性任务,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公司党委适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廉洁从业公约》和《廉洁从业规定》,用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搞好党风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明确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公司党委一方面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签订《廉洁从业公约》的活动,另一方面还利用召开商务会议、供应商大会等机会,与销售代理商、供应商签订了《廉洁从业协议》,大张旗鼓地营造廉洁从业氛围,为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公司领导以身作则,杜绝腐败
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公司领导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在利益的诱惑面前,做到了以身作则,坚决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使某些有非分之想的人,没有可趁之机,为公司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使廉洁从业在公司蔚然成风。
2011年初,公司一家业务单位领导,违反《廉洁从业协议》,多次给公司主要领导送礼,受到领导的多次批评和教育仍不更改,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为严明纪律,公司依据廉洁从业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于该公司通报批评,处以1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该公司写出书面保证,今后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严抓源头防腐,维护党的纪律
一是公司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制作廉洁从业桌牌,摆放到每一名涉外业务人员和全体领导干部的办公桌面上,目的是起到时刻警示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公司领导干部中,未发现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违纪行为。
2010年初,有群众举报某公司领导涉及子女办企业,公司及时会同集团进行了调查处理,使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遏制。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司党委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并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常务公开实施办法》。在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等方面做到及时公开。公司利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升旗仪式的时间,公开上述几个方面所涉及的事项,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让职工充分了解,切实做到了既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公开办事结果,又公开办事程序;既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公开职工意见的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取得了职工的信赖与支持。维护了企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抓好重要活动,打造廉洁队伍
2010年6月中旬,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从业行为、促进廉政勤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利于党支部集体通过投影仪集中学习,公司党群工作部专门将“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读本,转换成电子版读本,使学习资料易于传输、便于学习。
8月份,公司开展了专项治理“小金库”活动。公司与各部门签订了“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针对各业务部门的性质,专门制定了公司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以及相关会议记录表,内容涉及公司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自查率达到100%。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次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内部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治理活动,增强了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有效地促使干部员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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