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加强"十二五"期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1日开始执行,《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成网,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比重力争达到9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5%的目标。为此,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和实施大中修工程。
消灭省道断头路形成“十纵十横”干线公路网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江西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公路升级改造,提升路网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
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升级改造。对经济发达、城镇密集、人口集中的国道实施二级改一级的升级改造工程,改造里程52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升二级公路里程1878公里。二是加快路网成型。
新建省道约245公里,消除干线公路网中的断头路,全面形成"十纵十横"国省干线公路网。三是加快提高国省干线优良路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每年实施大中修工程里程1500公里,五年实施7500公里,实现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设区市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优良率达到85%。
提高省级补助标准提供贷款贴息
《意见》指出,普通国道改造升一级公路的,补助300万元/公里;普通国道改造升二级公路的,补助200万元/公里;普通省道改造升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补助150万元/公里。省交通运输厅对普通国道改造升一级公路的,按平均300万元/公里贴息三年,普通国道改造升二级公路的,按平均100万元/公里贴息三年,普通省道改造升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按平均150万元/公里贴息三年,贷款本金由地方承担。省道断头路新建路段(除特大桥)按建安费全额补助,征地拆迁由地方政府负责完成。
创新养护机制大中修资金专款专用
《意见》指出,由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养护工程资金,集中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原则上按平均75万元/公里下达年度计划,路面改建工程超过75万元/公里标准补助的部分,省交通运输厅按平均40万元/公里贴息三年。
转移支付地方分成资金中国省道小修养护经费、日常养护经费、养护事业费和养护其他费以2009年支出为基数,"十二五"期间增加6%下拨给各设区市。设区市分成资金中剩余部分留20%给地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专款专用。其余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养护工程大中修,统一纳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省公路管理局按年度计划下拨大中修专项资金。
《意见》还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公路管理局和各设区市公路局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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