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突出四大重点,注重四个结合,强化四个保障,加强抗震设防,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使全省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映萱,副省长孔垂柱、刘平,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会议。
秦光荣指出,我省是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较大,建设进度较快的省区之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起步早、进展快、成绩大,住房保障的思路更加科学合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年扩大,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推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打下了良好基础。
秦光荣强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为民谋利的德政工程,是助推发展的经济工程,是改善城乡面貌的环境工程。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和决心,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十二五”是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时期,要继续突出“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改危、抗震安居”四大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城乡两个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50万套(户),解决约800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150万套(户),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0万户。201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是: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60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40万套(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11万套和廉租住房9.5万套(其中含乡镇卫生院、计生站和中小学教师周转房)、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万户、城镇棚户区和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10万户、经济适用住房0.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20万户,全部为拆除重建。这60万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由省级统筹、州市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今年由州(市)再自筹资金完成10万户农村民居修缮加固任务。
秦光荣强调,要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研究采取多种方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要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政企共建”等方式,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形成政府大力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二要注重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一手抓市场供给,一手抓政府保障,把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和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结合起来;三要注重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要求,同时也要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保障性住房需求状况,实施分类差别化管理;四要注重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相结合,为了更加充分利用租赁住房资源,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统筹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不同的保障对象,分级确定合理的租金水平,逐步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的一体化。要强化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管理保障、监督检查“四个保障”,不折不扣地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盈江‘3·10’地震中,3个经过农村民居抗震改造的村寨房屋就没有受到大的影响。实践证明,面对地震灾害,重视和不重视防震的结果大不一样。”秦光荣强调,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其他建筑物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抗震工作,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新建建筑物应达到抗6级地震,做到8度以上设防。要积极推广抗震救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坚决杜绝不安全建筑材料的使用。要特别重视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工作,采取更高的抗震设防标准,把医院、学校建成最安全、最牢固、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孔垂柱对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刘平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所有项目要于5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9月30日前开工并在年底前完成投资额的60%以上。要严格考核奖惩,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进行问责。
会上,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了《云南省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云南省2011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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