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单位是否主动申报检验,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使用承租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作业人员资格证。二是强化整治检验,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检验力量,明确责任,全力以赴配合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专家组及时解答整治检验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三是积极引导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告知流动式起重机所有者应依法履行主动申报检验、办理注册登记、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排查现有流动式起重机械2072台,排查后新增流动式起重机械558台,共有流动式起重机械作业人员5510人,涉及使用单位874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08份。通过排查和整治,基本查清和掌握了全省流动式起重机械的数量和设备安全状况,消除设备事故隐患,增强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业主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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