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安全风险,更好保障和促进浙江省船舶修造行业安全发展,浙江省自2010年以来积极探索基于风险管理的起重机械分类监管模式,在全省船舶修造行业全面推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各地试点先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逐步实现全省船舶修造行业大型起重机械纳入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目标,收到了预期成效,并受到了总局的肯定和推广。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注重联动,宣传给力。各地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安全管理、乡镇日常监管、质监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大监管”工作格局为契机,在推进船舶修造行业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中,致力于加强与安监、乡镇(街道)和船舶修造行业管理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和联动,及时组织企业对相关内容和精神进行宣传讲解,着力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了企业做好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推广氛围。二是监督指导,重点帮扶。各地在认真调查分析各企业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加强督查和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对照规定要求,逐项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内部管理。积极推出“一对一”培训、近距离培训等服务措施,针对船舶修造企业大型起重机械集中的特点,举办起重机械安全讲座和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培训班共17期,累计1119余人参加了培训,极大提高了大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和安全操作技能,较好的预防和减少“三违”现象。三是创新引领,纵深推进。各地大胆创新监管手段和模式,探索符合大型起重机械使用规律和特点的有效监管,在降低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成本、提高安全监察效率和将规范化管理推行纵深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台州市局推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分评级、安全公示承诺等制度,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舟山市局提出制度、维保、操作管理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模式,实施TSQC全面质量管理、设备点检制、金属结构评价分析等措施。这些创新做法大大提高了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四是监控试点,保障安全。根据国务院和总局相关要求,积极应用现代物联网信息管理技术,推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提高大型起重机械本质安全。先行先试在舟山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试点的600t造船门式起重机上,成功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完成调试,基本达到了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为下步浙江省全面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
近年来,船舶修造行业已成为浙江省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作为该行业主要生产设备的大型起重机械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止去年底,全省168家大型起重机械船舶修造企业注册在用的额定起重量G≥50t大型起重机械786台,主要分布在舟山、台州、温州、宁波等浙江沿海地区。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较好的促进船舶修造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吊装现场管理、日常维护保养、按章操作反“三违”及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省船舶修造行业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总体水平得到较大提升,设备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有效预防了大型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这将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去年批准建立的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建设提供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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