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因一起塔机坠落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筠连县检察院立案调查出背后的职务犯罪,该案经法院审理,责任人谭万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10月23日,筠连县“丽都苑”商住小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安装使用的QTZ400型塔式起重机在顶升时套架超过限位器出轨,整体机构随即发生倾斜并从高空坠落,使位于整体机构和塔身的7人坠落地面,致使4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该院立即对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展开调查,查明负责分管塔机备案工作的筠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谭万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严重不负责任,明知QTZ400型塔式起重机系违规安装并使用的建筑工程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放任其违规使用达9个月,致使无安装资质的工人违规操作,最终导致惨案发生。责任人谭万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该院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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