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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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张秀文先生、总经理王飞先生、财务总监王强先生、财务部部长李正绪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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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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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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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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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经销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经销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经销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本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各经销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31,416,860元,其中光大银行124,534,381.00元,交通银行31,412,687.00元,深圳发展银行175,469,792.00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2、根据本公司与银行签署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相关从属协议,银行与本公司的经销商或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本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经销商或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3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12年3月31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399,993,954.35元。其中光大银行371,190,281.50元,交通银行28,013,988.60元,深圳发展银行789,684.25元。其中光大银行存在逾期本金7,557,543.89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其他银行无逾期。
3、根据本公司与租赁公司的《回购协议书》,租赁公司与本公司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本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3个月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或租赁合同到期仍未能足额缴纳租金或部分租赁项目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租赁公司的,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12年3月31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671,000,687.00元。其中存在逾期本金20,484,975.00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3.2.4其他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5.2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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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6.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张秀文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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