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资金进入铁路行业的政策,但是投资者一方面需要一个研究的过程,另一方面也需要等待政策的进一步明朗。”国内一家中型投资企业的投资经理告诉记者。由于一直以来处于相对封闭的投资环境,铁路行业在向社会资本开放后,面临着能否被市场接受的挑战。
出手“财大气粗”
2010年2月,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刊登公告,欲转让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4.537%的股权,转让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6.87亿元,挂牌价为60亿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是铁路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的重要方式。
但最终成交价格略低于转让评估价值。据了解,中国银行旗下香港投资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了这部分股权,最终成交价格约52亿元,并成为京沪高铁第五大股东。
京沪高铁连接我国最大的两个城市——上海和北京,曾被喻为是“中国最赚钱的高速铁路”,但最终以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出售,显示出铁路股权在吸引民间资本方面仍缺乏吸引力。
“虽然只有4.537%的股权,但是总价并不低,这就把大量的中小民间投资者排除在外。最终接盘的企业必定是有实力的企业,仍以央企为多。”在当时挂牌之时,就有业内人士对最终的买家做出预测。
而这一预测的背后,是目前大量想进入铁路投资的民营资本的无奈。由于铁路投资金额巨大,且投资回报期较长,只有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或集团才有能力进入铁路投资领域。
中银集团无疑算是国内大型集团里的“高帅富”,在拿下京沪高铁的股权后不到一个月,中国银行宣布,拟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向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项目——晋豫鲁铁路投资75亿元,以14.45%的持股比例位居第三大股东。
中银投资副执行总裁李皓天表示,“(晋豫鲁铁路和京沪高铁)一个是国内最好的货运线,一个是最好的客运线,都是难得的投资机会……”
据李皓天介绍,由于这是一个国家重点项目,能够较好地解决山西煤炭外运的问题,运营后的定价会参考已有的合资铁路定价,因此投资前景较好。
但即使是收益率最好的煤运铁路项目,中国银行投资铁路行业的意图也不仅仅在于投资回报。李皓天指出,“中行还希望借此带动商业银行和铁道部之间在存款等方面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商业银行在铁路行业大规模投资建设和市场化改革中获得更多业务机会。”
成功案例寥寥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查询,从2007年以来,外部资金进入铁路行业的案例只有3例:2007年12月,社保基金投资京沪高铁;中银国际2010年5月投资晋豫鲁铁路;建银国际2010年10月投资巴新铁路。
巴新铁路有“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的最长铁路”之称,西起国家蒙东能源基地,东至传统煤炭工业基地辽宁阜新,跨越内蒙古和辽宁两省区,为一条重要的煤运通道。
由于客运线路投资高、回报低,民营投资鲜有涉足。相比之下,运煤专线利润可期,因此更多地吸引了民营资金的目光,但是并不是投资了就可以赚到钱。
据媒体报道,巴新铁路的发起方是辽宁春成工贸集团,这家总部设在辽宁省阜新市的大型民营集团对巴新铁路的建设可谓倾注全力。项目原计划于2010年8月31日完工,但由于工程陷入融资困境,停工半停工差不多有3年,在过去两年几近烂尾。
铁路行业由于体制等因素,很多想进入铁路的社会资本面临壁垒。
“投资铁路不是谁想投就能投的。许多人想投资,但投不进去。”山西美锦能源集团董事长姚俊良曾由此感慨。
2005年6月,山西美锦能源集团获得了投资石太铁路客运专线的资格,成为11家股东中两家民营企业之一,在项目公司65亿元的总股本中,两家民营企业分别出资1亿元,各占1.54%的份额。
美锦能源集团是在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后获得投资铁路的机会的。当时有另外几家民营企业也想进入其中,如华运、茂盛、安泰、三佳等企业,但几经努力均无功而返。华运集团表示:“还将努力争取投资国家铁路”,但近几年来没有任何突破。
民资进入前景可期
“民资进入铁路行业存在多方面障碍。”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红昌认为:第一,铁路投资大、周期长。铁路单线投资动辄上百亿元,一般的民营企业难以承担;单线铁路建设通常需要2至4年,与公路相比,铁路的收益回报周期是公路的3倍。
第二,收益回报难以独立核算。铁路具有网络运营特征,铁路收益的核算是通过全路网通盘计算。如果拿出其中一部分市场化,成本、收益核算很难独立进行。如不进行独立核算,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就难以得到保证。
第三,在现行铁路系统运行调度机制下,民间资本难以获得产品控制权。每条线路车辆能不能跑,跑几趟,全部由铁道部协调。这从全路局的角度看是对的,但对新投资者来说,则意味着自己对产品丧失了决策权。
事实上,国家在开放铁路行业方面不断尝试和努力。国务院2005年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又于2010年5月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
今年5月,铁道部发布了《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强调“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凡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营企业,允许参与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投标。”
这一政策被市场解读为,铁路行业对民间资本的放开,或可倒逼铁路行业体制改革,将有利于铁路行业长远发展,未来民间资本在铁路领域将有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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