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水土保持建设领域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12-06-27 08:55   来源:中国证券网

记者26日从水利部获悉,《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已经正式印发。《通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水土保持建设领域。

记者26日从水利部获悉,《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已经正式印发。《通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水土保持建设领域。

《通知》提出,民间资本投资人依法享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成果,国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工程建设过程中,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水土保持规划的前提下,民间资本投资人享有治理开发自主权。民间资本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成果和使用权,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可依法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享有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和参股经营等权益。征收或征用民间资本参与治理开发的水土流失土地,应依法对其治理成果给予补偿。

《通知》明确,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梯田、水土保持植物种植、淤地坝建设等各类水土流失治理开发,以及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民间资本可采用资金投入、实物投入、劳力和机械投入等多种投入方式,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参与形式,对小流域、“四荒”资源、企业周边区域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开发及水土保持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对民间资本参与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中央和地方水土保持项目资金可对规划范围内达到治理要求的民间资本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给予奖励。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为民间资本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治理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等工作。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告辖区水土保持规划和近期治理范围,为民间资本投资人提供有关水土流失治理信息,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人在公告区域范围内进行相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民间资本根据水土保持规划和规程规范编制治理开发实施方案,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和资金奖励申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治理开发实施方案并公示工程概况、治理开发目标、建设内容、国家拟奖励金额和工程责任人等。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应依法与有关方面签订治理开发协议,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还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



欢迎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