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安徽省科技厅获悉,为继续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安徽省科技厅开展了“ 2012年度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项目评审。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的规定,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 HN1310P29D6M3/HN1310P29D6M3J载货汽车 /载货汽车底盘、 HN4253HP38C2M3牵引汽车、 HN3311Z26C3M3自卸汽车、 HN4180P33C4M3牵引汽车、 HN3310P37C3M3/HN3310P37C3M3J自卸汽车及底盘等五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重型汽车产品,经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一致通过,安徽省科技厅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并颁发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据了解,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属于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其企业标准须在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稳定可靠以及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年销售收入 100万元以上,销售利税率 15%以上的产品,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根据《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 27条,“经国家或者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 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 华菱公司上述被认定的 5款产品将享受该项财税优惠政策,并优先获得省、市项目和资金扶持,为下一步申报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为 华菱公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供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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