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1年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告,国家发改委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区2011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超额完成的地区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10个省(市);完成的地区有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8个省(区、市);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但落后于“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地区有内蒙古、辽宁、江苏、福建、江西、广东6个省(区);未完成的地区有浙江、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个省(区),其中青海因玉树地震灾害的影响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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