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建委通报,根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我委质安站近期在滨湖新区华冶万象公馆工程和大富山庄34#、35#楼工程监督巡查中发现合肥塔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熊平)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华冶万象公馆工程中,合肥塔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且未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安装告知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进行安装作业,且也未在安装前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大富山庄34#、35#楼工程中,合肥塔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34#楼塔吊安装过程中,没有指派管理人员在场监督管理,且安装作业操作人员多人无证上岗。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
1、给予合肥塔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挂“黄牌”警告,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列入全市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重点监管对象;
2、建议暂扣合肥塔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暂扣期间不得在我市(含各县区)承接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业务(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可正常进行),暂扣期满要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建议吊销其证书。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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