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自身还款能力,以按揭形式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后不偿还贷款。近日,南昌县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2012年初,张某提供了一份假房产证明在江西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的方式,购买了一台价格为195万元的挖掘机。在张某支付34.8万元后,工程机械公司将挖掘机发往张某指定的山西原平市,合同约定,其余购机款分三年还清。张某在拿到挖掘机后,生意一直不好,按揭款一期都没有还。为防止公司通过GPS将挖掘机锁掉,张某找人花钱分两次将挖掘机上的GPS导航拆除,工程机械公司彻底失去了挖掘机和张某的消息。2013年3月5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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