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本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市财政部门对经鉴定需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分别按照5.6万元、4.6万元、3.6万元、2.2万元的标准,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受损户和其他贫困户给予补贴;对需修缮加固的农村危房,统一给予每户0.6万元补贴。
按照《天津市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今年将全部完成农村1761户五保户危房改造,其他贫困户完成三分之一以上。到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农村10468户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困难居民居住条件。
此前,有关部门通过对10个涉农区县农村危房进行排查,在西青、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等6个区县已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危陋住房共10468户。这些农村的危陋房屋大多为砖土结构,存在墙体严重倾斜、基础墙体失稳等安全隐患,居民大多为孤寡和残障人员,生活条件差,无力自行改善,急需落地重建或维修改造。市财政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农村危房改造将严格坚持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区县核准的审批程序,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要上报备案,并建立“一户一档”的危改农户档案。市财政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和提取工作经费的行为,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让困难农户在建设美丽乡村中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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