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国融资租赁系统的上线,《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商务部在融资租赁监管方面再发力。
记者日前从商务部获悉,在商务部的积极推动下,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已经批准了关于筹备成立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的申请。目前,成立协会的筹备工作,以及会员招募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标志着,商务部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同时,长期以来,由于行业监管缺位,导致的种种行业乱象也有望得到改善。
融资租赁有了组织
融资租赁业在中国的发展已有30多年。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猛,每年以近50%的速度快速增长,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级不断提升,各种社会资本纷纷进入。
中国租赁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746家,比上年底的560家增加186家,其中,金融租赁23家,内资租赁123家,外资租赁600家,占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的80.4%。
这746家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近2万亿元,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节能减排、工程机械、机床、印刷等领域为数十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尽管如此,记者了解到,除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设的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以及上海、北京、天津、苏州、江苏等地方性的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外,迄今为止尚无统一的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与此同时,我国融资租赁呈现“多头监管”的状况。目前,20家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进行监管,而80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税务总局批准设立,450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批准设立。
基于此,2011年,商务部启动了包括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在内的统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筹建准备工作,历时2年,“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终于获批筹建。
近日,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筹备小组已发出通知称,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各项筹备工作,发展会员,酝酿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等领导架构,初步拟定于2014年年初召开成立大会。
据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协会在市场上发挥着较好的自律和协调作用,成为企业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民间组织。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也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的精神,秉承企业家办会的宗旨,采取全新的办会思路,成为一家全新的协会组织。
乱象丛生呼唤监管加力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一种通过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新型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2010年,全球融资租赁业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势头尤为强劲。从2008年到2012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增长约10倍,公司数量迅速增加,机构类型日益完善。
尽管如此,不可忽视的是,行业认知度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专业人才缺乏、行业规范和标准缺失、行业统计数据不完整、行业政策法规不完善等行业乱象丛生,严重制约了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基于此,作为融资租赁业主管部门之一,近年来,商务部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逐步加强。早在2011年,商务部发布的《“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的努力,不断提升融资租赁业发展水平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随后,商务部还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拟加强对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审批的规定。今年8月“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10月,商务部又审议并通过《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的获批和成立,无疑使得商务部对融资租赁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协会旨在充分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呼声、推进行业自律,同时,在制订行业标准规范、政策协调、人才培训、诚信建设、行业宣传、交流合作等方面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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