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刚刚公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随之公布企业债券数额,尤其是警示地方城投债风险。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
该负责人还表示,将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降低融资成本,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有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地方债没有资不抵债的风险,但是流动性风险较高,尤其是债务结构变化和负债层级下移,仍需警惕地方债风险。
2014年千亿城投债到期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发展债券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份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截至2013年11月底,企业债券累计发行32044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债不等同于政府债务,但在企业债中,符合政府债务标准的部分都分别包含在了政府的各类债务中。”
由于企业债与政府债的发债主体不同且又有重合部分,因此企业债中有多少是地方债务难以统计。在企业债中,能稍微界定的政府债务类别的主要是城投债。
作为企业债之一,城投债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其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且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因此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
根据广发证券的统计,目前发行城投债的1000家地方融资平台,截至2013年11月末,其存量城投债为2.4万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发改委正在进行企业债券风险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按照约定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切实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违约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审计署的审计公告虽然没有明确提到城投债,但据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微博)分析,城投债这次纳入政府性债务,但与之前的测算大大减少,原因是对平台融资的认定标准不同。
而审计署公告提到,部分地方债务负担较重,其中融资平台是地方重要的举债主体。根据审计署公告,在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10.88万亿债务中,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分别举借4万亿元、3万亿元、1.87万亿元。
在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来源显示,银行贷款、BT、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为5.5万亿元、1.2万亿元和1.16万亿元。
可考虑允许“借新偿旧”
为防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杜绝出现局部性风险。
在防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方面,该负责人提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的五项工作。而“推进阳光融资,实行债务重组”是其中之一。该负责人表示,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加大债务重组力度。
针对平台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出现缺口、无法完工实现预期收益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可考虑允许这些平台公司发行适度规模的新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和未完工的项目建设,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由于城镇化工作的推进,未来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依然很大。中央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未来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能仍然很多,“因此地方财政压力依然很大,允许地方发债融资是不可回避的措施。”
此前,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表示将“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称:“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明确,2014年企业债券发行要继续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家宏观政策为导向,引导债券募集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扩大收购兼并化解产能过剩等领域,服务经济中心工作。
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坚决刹住地方政府性债务无序扩张势头,区分债务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要尽快出台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不同地区信用水平、负债规模和债务率等风险指标的不同,实施差别化分层次监管。要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韧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未来地方债真正问题在风险转移,贷款占比下降,债券占比上升,负债层级下移,地方债通过金融创新疏散,风险往往在最薄弱地方爆发,“2014年信用风险主导市场,需要进一步消化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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