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近日,福建城市群等28个城市或区域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区。我省城市群涵盖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和平潭,基本实现全涵盖。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中央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推广应用城市中购买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补助,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奖励,同时要求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下一阶段,我省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力度,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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