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引爆了一个新议题:政府是否应当像过去一样,继续保留年度经济增长目标?如果保留的话,目标应该定多少,7%还是7.5%?
公说公有理。国际惯例是只预测不计划,市场经济国家皆如此。反对者的理由不容辩驳。政府事先规定增长目标是计划经济的通行做法,而且必然会实现,因为政府理论上可以牺牲其他东西来保证GDP目标的实现(实在不行还有统计局嘛)。但经济本身存在周期性波动,内外环境也存在不可预测的变化,政府动辄牺牲其他资源以保增长会扭曲经济结构,这与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精神显然背道而驰。
可是中国的国情又很特别。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官僚机构,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并不是一个消极的角色,相反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推动者。中国的政府行为——特别是地方政府——不像政府,更像企业。而企业是需要数字化考核指标的。每个企业都会在年初制订经营计划,并明确到诸如销售额这样的具体数字。数字最容易考核,最不容易有争议,对企业来说也最重要。这个道理,也适用于中国政府。
必须承认,在现行体制下,中国政府体系的有效运转暂时还离不开GDP指标。真的一下子取消GDP考核,各级政府很可能会无所适从,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过去30年,他们一直生活在GDP考核的压力之下,一直在GDP的指挥下工作,始终清楚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如果GDP考核突然取消了,他们肯定就找不着北了。
取消一套考核指标容易,难的是找到替代指标。西方政客很清楚自己的考核指标是选民的选票,因而所有的施政都会以选票为导向。他们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中国的官员也很清楚自己的考核指标是GDP,所有的施政都以GDP为导向。他们也很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每个人都知道GDP政绩导向存在的问题,所以奢谈取消是很容易的。但如果取消了GDP,却又不告诉他们新的考核指标是什么,那显然是极不负责任的。
因此,笔者并不赞同立即取消GDP考核指标,但认为应该调整和优化,以便为将来取消该指标创造条件。
第一,应在中央政府层面取消GDP目标,而在地方政府层面有所保留。经济增长的应当是地方事务,而非国家目标。中国不同于四小龙,中国是一个超大规模的国家。以国家力量追求单一目标,很容易造成地区与阶层失衡。今日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越来越严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正是国家追求GDP的结果。
但对地方政府来说,适度追求GDP却是既正当又合理的要求。地方政府首先要为一方民生负责,而最重要的民生正是经济和就业。
地方政府最了解本地的资源禀赋,最适合为本地选择经济发展的项目与方式。地方政府的管理半径也最短,最适合处理经济与企业事务。
第二,地方政府的主要问题是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罔顾其他方面。因此,政府应该在GDP考核指标之上,再辅以其他指标,如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与居民福利等。政府应赋予不同指标以相应的权重,且权重是可调整的。经济落后的地方,GDP权重就大些;经济发达的地方,环保和公共服务的权重就小些。
第三,中央政府在取消GDP目标后,应以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均衡发展为主要施政目标,而尽量减少对经济增长本身的关注和干预。但是,做出这一改变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只是一方面,中央政府行为模式的改变是更深层次的难题。篇幅所限,此话题暂且搁置。
GDP考核极为敏感,但也至为关键。全国上下疯狂追求GDP已有30年,既带来了增长也造成了问题,而随着增长潜力的下降,问题会越来越成为主要方面。中央政府已敏锐地意识到问题,他们将怎样进行调整,又将调整到何种程度,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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