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5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其中,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方案和协议审核、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省煤炭矿业权审批项目备案核准、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审批、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等项目的行政审批被取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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