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福建省经信委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意见》提出,到明年末,我省品牌特色海洋工程辅助船年产量超过80艘,国际市场(同类产品)占有率达20%以上的目标。
《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我省船舶产能总量,坚决遏制盲目投资,通过市场需求引导,调整企业产能结构,形成4个以上海洋工程辅助船、大型汽车运输船、豪华游艇、中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等自主设计品牌产品。发挥我省船舶产业比较优势,以滚装船、海洋工程多用途工作船两类船型和中小型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三大主力船型为主,根据船舶市场需求,按照国际新规范、新公约和新标准,加大节能、安全、环保型船舶技术开发,支持数字化智能设计系统等重点技术研究和应用。力争海洋工程装备产值占船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本省船用配套件装船率达到20%以上。
此外,2015年内我省还将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实施城市老旧船厂搬迁,优化厦漳湾、湄洲湾、闽江口、三都澳四大集中区布局,重点推进马尾造船、东南船厂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加快企业主流船型的升级换代。推动福船集团与华东、冠海、华海等船舶企业的合作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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