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交定金,2013年11月26日签合同,2013年12月15日交货,2014年2月16日发现漏油……在3·15活动现场,魏先生的妻子常女士拿着自己的日记本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从购买起重机到使用时发现漏油再到维权,常女士将自己的维权经历详细记录了下来。
晨报淄博3月15日讯家住临淄区的魏先生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台汽车起重机,价值200余万,在2月16日第一次使用时却发现油缸漏油,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派了一名业务员与油缸生产厂家技术员一起赶到淄博进行维修,但将起重机进行拆卸后,双方对如何维修产生争议。最终,经协调,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油缸。
常女士告诉记者,起初以为是新车的缘故并没在意,但后来发现漏油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随后,魏先生联系了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与油缸生产商取得联系后,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和起重机油缸生产商的技术员一起赶到淄博,对起重机进行维修。
3月11日,仔细检查后,技术人员表示是油缸漏油,经过两天维修,技术人员表示要将油缸抽出换油封。常女士表示,他们无法接受新车漏油只换油封,认为应该换油缸。因此和厂家在处理上产生了分歧。
今天,记者与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接到魏先生的投诉后,厂家第一时间便安排了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根据检查,只要更换油封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消费者不同意这一处理意见,他已经将情况上报公司。17:00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向记者反馈,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厂家将为魏先生更换油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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