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四大煤炭基地的36个矿区建设规划获得国家批复。
3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型煤炭基地吐哈区以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为主,准噶尔区以发展煤电、煤化工示范项目为主,伊犁区以发展煤化工示范项目、煤电为主。其他矿区限制开发规模,主要以满足当地发电、城市供热、工业生产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为主。
自治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坚持资源可持续、生态可持续的原则,以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原则建设我区大型煤炭基地。近期这些大型煤炭基地内的煤炭主要供应疆内和甘肃等邻近省(区、市),中长期供应川渝和中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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