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制造业产业政策盘点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14-06-23 09:34   来源:慧聪工程机械网

为促进我国机械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与行业组织制订了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明确了机械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其中,主要的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如下:

为促进我国机械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与行业组织制订了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明确了机械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其中,主要的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如下: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重点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所需的关键基础件和通用部件的设计、制造和批量生产的关键技术,开发大型及特殊零部件成形及加工技术、通用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和高精度检测仪器。”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以装备制造业振兴为契机,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鼓励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在集中力量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同时,通过市场化的外包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带动配套及零部件生产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形成若干各有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链;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所需的关键共性制造技术、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逐步提高装备的自主制造比例。

2009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坚持发展整机与提高基础配套水平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和“基础件制造水平得到提高,通用零部件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关键自动化测控部件填补国内空白,特种原材料实现重点突破”的发展目标,明确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重点之一是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和特种原材料四大配套产品的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并针对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四大配套产品,提出了发展重点方向。

2010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提出要“突破一批基础零部件制造关键技术,产品技术水平达到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研发一批关键基础零部件,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基础零部件配套能力提高到70%以上;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一批高附加值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强的基础零部件企业及知名品牌;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着重加强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建设,创建若干行业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夯实技术创新基础。”该方案将轴承列为未来三年我国机械基础零部件领域重点扶持发展的首位,并结合今后三年我国轴承行业国产化替代需求突出的领域明确了产品重点发展方向。

2011年3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十二五”机械工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机械工业必须千方百计地强化基础件、基础技术、基础工艺等机械工业的共性基础领域,将关键基础产品列入五个重点主攻领域之一,主要包括大型及精密铸锻件、关键基础零部件、加工辅具和特种优质专用材料。

2011年7月,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发布《全国轴承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加强结构调整,着力加强技术改造,着力加强品牌建设,着力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大幅度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领域重大装备配套轴承的自主化率,显著提高轴承产品的可靠性和一致性,加快建设世界轴承强国步伐,为2020年建成世界轴承强国打下决定性的坚实基础,为做强做大我国装备制造业作出重大贡献。

2011年11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了《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在总结分析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的发展目标和思路,确定了产业发展重点及主要任务,并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该规划在有关机械基础件产业发展的各项规定中,都将轴承列在首位,体现了国家对轴承产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

201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依据相关产业政策,从投资角度对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及相关行业规划、专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工业投资的重点和方向。

该指南将中、高档数控机床轴承和电主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轴承、大型运输机轴承、重载直升机轴承、长寿命高可靠性汽车轴承及轴承单元、高速度长寿命纺织设备轴承、超精密级医疗器械主轴轴承等高速、精密、重载轴承列入了机械基础件行业转型升级投资的目录。

201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将轨道交通设备轴承、大型精密高速数控机床轴承、大型薄板冷热连轧及涂镀层设备轴承、大功率工程机械主轴承、中高档轿车轴承、超精密级医疗机械轴承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列入该指导目录。上述关键基础零部件可优先列入政府有关科技及产品开发计划,优先给予产业化融资支持,享受国家关于鼓励使用首台(套)政策;产品开发成功后,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9号令);201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修正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自发布实施以来,对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引导投资方向,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修正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有关轴承的内容将“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轴重大于30吨重载铁路货车轴承,使用寿命200万公里以上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轴承,使用寿命25万公里以上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耐高温(400℃以上)汽车涡轮、机械增压器轴承,P4、P2级数控机床轴承,2兆瓦(MW)及以上风电机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大于5000小时盾构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轴承,P5级、P4级高速精密冶金轧机轴承,飞机及发动机轴承,医疗CT机轴承,以及上述轴承零件”列入了鼓励类项目,为轴承行业在转型升级中提高产业高附加值化和产业高技术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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