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随后的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被正式提上重要日程。
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迫切需要“走出去”
(一)我国装备制造业已经具备“走出去”的实力和条件
2014年,我国装备制造业产值规模已突破20万亿元,占全球装备制造业比重已经超过1/3,稳居世界第一。我国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的企业数已达8.2万户,装备制造业资产总额约达18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22.2万亿元,出口总额高达2.1万亿元,其中铁路机车出口额约40亿美元,占到了全球市场份额的10%。目前,我国装备制造业中的高铁、核电等多个领域已经获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具有了非常高的知名度。我国装备制造业在质量、价格、总承包工期、后期维保服务等多个方面竞争优势非常明显,性价比较高。
(二)我国装备制造业亟待依靠“走出去”化解产能过剩
一段时间以来,包含装备制造业在内的工业领域产能过剩成为困扰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一个最大问题。未来很长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消化过剩产能的巨大压力。当前,伴随着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总体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明显放缓,而国际经济增长也较为乏力,在此大背景下,我国传统出口目的地国家比较单一,这些国家的市场已接近饱和,其需求短期内难有大的增长。“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消化国内产能过剩提供了新的途径,将显著加速我国过剩产能的“走出去”步伐,并将有力促进我国包括装备制造业在内的产业转型升级。
(三)通过“走出去”倒逼装备制造企业提升竞争力
我国制造业始终存在着“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问题,通过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让更多的民族企业走向国际大市场,同那些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跨国公司同台竞争,残酷的市场竞争将会倒逼我国的装备企业努力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激励民族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大力支持我国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加强国际间产能合作,有利于克服当前经济下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将推进中国制造从产业链中低端迈向高端,助力我国尽快跻身于世界制造业强国方阵。
(四)凭借“走出去”扭转中国制造商品的不良信誉
改革开放以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受到发展条件的限制,我国制造业广泛采取了贴牌生产OEM的制造模式,国内众多民族企业长期缺乏自主品牌。长期以来,成本优势成为国内制造企业的主要竞争优势,因此国内企业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和低技术含量产品的生产制造,导致我国出口的商品中占比最大的就是低附加值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这就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中国制造商品质次价低的不良信誉。所以,当前迫切需要发展一些“明星产品”来改变国际市场对中国制造的负面认知。高铁、核电、工程机械等高端装备产业的“走出去”将肩负这一重要使命。
(一)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机遇
“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这些国家的总人口合计约44亿,占全球人口的比重为69%;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需求约1.12万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比重为29%。这些国家未来10年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总额约合50亿元人民币,市场空间及其广阔。目前,除了越南、印度、卡塔尔、蒙古国之外,“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低于30%,今后这些国家的固定资本形成将会经历一个较快的增长过程。从中亚地区和东盟国家来看,除了新加坡外,大部分国家的工业化程度均不是很高,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这些国家未来对铁路、管线、机场、港口、核电、电信等能源设备和基础设备的需求量将持续增长,这就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提供了巨大市场空间。
(二)深化产业投资合作带来的机遇
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加强产业投资与合作,特别是深化装备制造业的投资与合作,是各国推进工业化进程的需要,是促进沿线各个国家社会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路径,是“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的重点领域。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装备制造业将顺应“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的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国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到这些国家投资创业。国内有条件的装备企业可以采取合作投资建设相关产业园区,或者到科技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东道国科技和人才资源,促进当地产业升级和增加就业,提升我国装备制造相关企业的综合实力。通过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产业投资合作来完成产业转移,并加强与相关国家的产能合作。
(三)技术输出带来的机遇
“一带一路”的东端是繁荣的亚太经济圈,而西端则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国和中亚地区则正处于中间的经济凹陷带。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越大,表示未来的发展潜力也越大。当前,“一带一路”沿线的许多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渴望搭乘中国经济快车的意愿强烈,技术需求旺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日渐趋于成熟,已经拥有一批具有较高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与此同时,国内一些重点领域内的中国制造技术已经从原来的完全依靠从国外引进转变为主动向国外输出,中国制造的技术溢出效应开始显现。
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不同层次的双边与多边合作机制
当前,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积极筹划,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与联系,与上述国家建立多层次的双边与多边合作机制,通过“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建立,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特别是应积极推进和筹建双边或多边的产业投资合作基金,为国家间的产业发展与投资提供资金支持。我国也可以采取包括定向发行专项债券等方式,为我国有关装备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支持。同时,政府应尽可能的通过公共外交手段为我国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二)全面加大对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
当前,政府主管部门应从多个方面不断加大对我国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一是努力为“走出去”的装备企业提供准确、丰富的海外非商务性风险预警信息,特别是针对非洲、中东一些政局不稳或疫情频发国家的相关预警信息,以便国内“走出去”的装备企业更好地控制投资风险。二是由政府出面,为我国“走出去”企业争取更多的海外优惠政策,如相关产品的免税政策等。三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我国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审批、员工护照办理等繁冗的程序予以精减,改变目前一些业务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理现象,以提高办事效率。
(三)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的支撑引领作用
在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的支撑引领作用。针对我国当前装备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国际化服务体系欠缺问题,可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各个驻外商会和驻外经贸机构等积极参与,组织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涉外中介组织,为我国装备企业“走出去”提供战略规划、法律、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和认证等多种服务。应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在装备企业“走出去”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鼓励行业协会更多了解一些国外市场需求、东道国产业发展政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等信息,支持中介机构在更多重点区域设立办事处。同时,各中介组织应主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我国装备企业“走出去”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督促装备制造企业履行有关社会责任
我国“走出去”的装备制造有关企业要提高环保意识,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价、生态补偿(生态服务费)等因素,倡导企业树立环保理念,尊重东道国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障劳工合法权益,实现自身盈利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投资合作项目必须依法取得当地政府环保方面的许可,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达标排放、环保应急管理等环保法律义务。鼓励有关装备企业与国际接轨,研究和借鉴国际组织、多边金融机构采用的环保原则、标准和惯例,以此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降低企业在环境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五)重点加强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人才保障
针对当前中国制造业缺乏跨国领军人才,导致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过程中出现国际化人才严重短缺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及时补上这一短板。一是重点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努力加快高端装备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队伍建设。二是逐步加大对跨国经营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训,要坚持政府扶持和企业自我培育相结合。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打造国际化人才交流平台,为我国装备制造业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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