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新闻网讯,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河北省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和“走出去”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根据《实施意见》,河北省明确国企改革如下目标: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集团层面股份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上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系统成熟,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2017年底前,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加快转型升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优势支柱型产业的产品工艺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细颗粒物浓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功能得到改善,主要水土流失和风沙区得到全面治理,主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森林覆盖率达到35%,湿地保护率达到48%。
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有效运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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