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空气污染严重,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与措施。自2009年初次颁布黄标车淘汰政策起,到今年已有近6年时间。从全国各地的实际情 况来看,黄标车的淘汰殊为不易。近日,环保部通报,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17.0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 100.53%,全国已提前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
黄标车
● 今年淘汰任务提前完成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最近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格报废注销、加强政策引导、严格报废监管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距离2015年结束仅有10天左右之时,各地的黄标车淘汰工作已接近收官阶段。环保部也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地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对淘汰工作进度 滞后的省份向社会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省份,采取现场督办、约谈政府有关负责人等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今年10月,全国共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7.18万辆,在此基础上,11月黄标车淘汰进一步提速,全国共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7.55万辆。
根据环保部12月9日通报,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17.0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100.53%,全国已提前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
但具体到省份,各地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完成进度并不一样。宁夏、安徽、湖南、重庆等10省区市已提前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天津、西藏、青海、北京等7省 区市提前完成淘汰任务;四川、浙江、新疆、辽宁等10省区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总量90%以上;上海、河北、海南等3省市完成任务量不足90%;江苏淘汰 黄标车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仅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总量的78.95%。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江苏黄标车淘汰任务量并不小。从今年各省(区、市)黄标车淘汰任务量看,前三名分别是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居第四位,淘汰任务量为89943辆。环保部指出,江苏省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需进一步加快进度。
环保部此前透露,将对未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的省份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这也是环保部自2014年10月首次通报黄标车淘汰进度以来,首次明确要约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方负责人。环保部称,“淘汰黄标车是国务院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完成。”
● 黄标车报废补贴有待统一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强化“黄标车”治理方面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 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2017年, 则要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而在黄标车淘汰范围内,以载货为用途的各类商用车成为黄标车治理工作的主体。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相关专家表示,在经济补偿不高的情况下,强制淘汰难度很大。为了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提高环境质量,各地也根据自身条件出台不同的政策。
2015年12月31日,成了很多地方黄标车淘汰有无补贴的时间节点。厦门市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黄标车,明年淘汰时将不再享有报废补贴。广东惠州的黄标车最高能拿到1.8万元补贴,但补贴也是截止到今年年底。
相较于以上各地取消补贴,天津对今年年底报废注销的黄标车实行全额补贴,而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按50%补贴,但所有黄标车在全市范围区内全 时段限行,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则要处200元罚款。虽然全国各地的补贴标准不尽相同,但大体上都是按车辆的注册年限、车型的种类和报废时间点来给出不同 数额的补贴款。
此外,不少城市采用禁行的方式,加速黄标车的淘汰。北京早在今年1月1日起就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上海也从今年4月1日起限 制黄标车的行驶范围。合肥今年7月1日起二环路以内禁行,到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长春、东莞等地也出台相应的黄标车禁行政策。
● 部分地区治理方式有待商榷
临近年终,黄标车淘汰指标完成已进入倒计时,各地政府一方面努力完成国家淘汰黄标车的任务,另一方面则通过各种方法鼓励或督促车主主动进行车辆报废。虽然 各省均针对黄标车淘汰出台了补贴政策,但“淘汰难”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源于补贴金额。由于大型商用车的残值较高,补贴金额又与此相差甚远,这就使得部分车主 选择继续营运,不愿将车辆报废,由此也出现一些不和谐的执法方式。
来自江西的张先生,是一名年过半百的货车司机。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张先生很无奈地表示:“我的车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销了。有一次在路上拉货,被交警拦 下,才知道车辆已经被车管所注销,当时还扣了车。并不只有我这样,我周围很多朋友的车辆都是没接到通知就被注销了。”
这种现象并不是江西才有的,河北省唐山市的孙先生拥有同样的遭遇,“我和朋友的几辆车都是2008年前后购买的,车辆年检和环保标识都还没到期。可现在在 没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查违章的时候,发现车辆已经被注销了。当时就吓出一身冷汗,要知道驾驶报废车是多么危险的事啊!”“一般是当地政府给村里发通 知,然后村里再通知个人。先是电话通知,然后是上门劝说。最开始态度还挺好,后来就直接和我说,如果不报废,车辆相关的业务都不予办理。”说到这里,来自 山东省烟台市的李先生声音不由提高了几分,“我就奇怪了,为什么我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也没有到期,怎么就要给强制报废了,他们哪来的底气!”
同样是国家部委颁布的“车辆报废年限”和“强制淘汰黄标车”的政策却相互矛盾,在黄标车淘汰工作中暴露出二者不能兼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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