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采访时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推进出资企业与“互联网+”有效融合,不断提升出资企业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黑龙江省出台了国资委出资企业“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17年,出资企业在与“互联网+”相结合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运用互联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开始显现,成为出资企业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有效增强。
企业经营网络化
鉴于电子商务未来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行动计划提出将推动出资企业在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领域积极参与和有所作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推动量身定制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出资企业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拓展经贸合作,打造外向型骨干企业。
龙煤集团通过互联网煤炭销售平台实现煤炭现货电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支持外贸集团绿色食品、中盟集团的松子油深加工产品的线上销售,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推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商业模式。外贸集团、省投资总公司要利用现有冷冻加工设施,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谋划发展基于生鲜农产品冷链加工仓储配送的电子商务。
外贸集团与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利用绥芬河保税区标准化厂房、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中国名优产品展示中心等存量资产,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通过建立保税仓、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内外零售体系,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实现外贸转型升级。
建设集团积极推动建筑信息模型、建筑可视化、模块化建筑等技术在建筑方案设计、施工与监理等方面的应用,为用户设计建造个性化建筑,促进建筑施工的信息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
航运集团北方船厂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推广,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各类内河船舶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协作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增加内河船舶建造的品种规格,开发游艇、军艇、特种船等各类高档船舶,拓展和挖掘细分市场,为用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提供产品解决方案。
联交所推进互联网与产权市场深入融合,一方面与国内先进的互联网公司合作,充分利用其大量活跃用户,提升信息发布能力,同时实现产权交易的在线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等功能。同时,积极打造黑龙江省非办公类资产招商处置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集聚效应,盘活省内各类非办公、可利用的闲置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和融资网络化和开放化。
能源生产智能化
涉及能源类的国有资产在黑龙江省国资委举足轻重,影响较大。为此,行动计划提出将在推动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提高效率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等方面,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与相关出资企业深度融合。
推进龙煤集团能源生产智能化,一是全面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二是推动智能矿山建设,以矿山的信息化和数字化为基础,采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煤矿技术装备,通过开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大幅减少井下矿工数量,从根本上建设安全高效矿井;三是建立健全煤炭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服务网络,加强煤矿与电厂等下游用户的信息对接,实现协调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四是利用互联网推广,依托“一带一路”特别是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发挥自身煤矿开采、煤炭洗选的专业优势,向国外煤矿项目输送煤炭开采专业队伍,参与矿山项目建设经营,不断增强跨国经营的实力,实现分流人员,减员增效。
辰能集团依托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参与黑龙江省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利用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为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推动投资类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互联网与金融服务结合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担保、股权交易等金融服务。
辰能集团利用国内知名P2B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担保业务,在互联网平台上建立直接完成担保申请、受理、抵押、担保放贷和保后回访等部分流程,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担保服务。
联交所与上海自贸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搭建P2G网贷平台,为地方政府债、城投债等提供融资服务,将黑龙江省的优质项目与长三角地区丰富的资本对接,利用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吸引更多外资进入黑龙江省,为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一个高效、低成本的融资平台。
强化措施保障
为使行动计划顺利实施,黑龙江省还采取了加强对外合作、加强引导支持等保障措施。
搭建平台。推动信息沟通和交流,帮助出资企业及时了解把握“互联网+”发展新技术、新趋势和新信息,为出资企业加强合作发展“互联网+”牵线搭桥。
资金引导。加强导向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黑龙江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互联网+”的投资引领作用,支持出资企业实施“互联网+”行动。投资类企业要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遴选和投资力度,建立专项基金,为“互联网+”创新企业的发展提供创业孵化、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等服务,扶持其发展壮大。
人才激励。落实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开发互联网经济,出资企业要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孵化服务。
转变监管模式。结合出资企业发展“互联网+”取得的新进展,以及生产经营出现的新特点,不断调整优化监管模式,完善考核分配激励约束政策,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发展步伐。
此外,借助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互联网企业的力量,围绕企业应用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无障碍流动,优化创新要素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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