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矿业开发重经济效益、轻生态保护,加之监管手段单一等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导致我国矿业整体粗放式经营的现状。日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2015)》指出,近5年来,我国尾矿年排放量高达15亿吨以上,虽然尾矿利用增速明显高于排放增速,但利用量仍赶不上新增量。
尾矿利用增速大幅下降
《中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2015)》介绍,我国矿产资源禀赋具有“三多三少”的特点,即贫矿多富矿少,低品位难选冶矿石所占比例大;大型、超大型矿床少、中小型矿床多;单一矿种的矿床少,共生矿床多。尽管如此,2003~2013年10年间,我国矿业产值翻了四翻。由于大规模的资源开发,使我国主要矿山的开采深度逐渐加深,开采品位逐渐降低;矿体形态、产状变得复杂;资源开采难度进一步加大,但开采回采率处于较高水平,部分矿种表现为稳中有升。在原矿入选品位降低、矿物嵌布粒度细、大多呈共伴生状态的情况下,选矿回收率基本保持稳定或略有提高;在原矿入选品位不变的情况下,选矿回收率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虽然矿产品价格整体进入下行通道,但伴随着矿业领域产学研结合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矿业企业对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矿产综合利用率等“三率”进行挖潜,达到降本增效目的,进一步“减排”了安全环保方面的压力。受矿业市场的影响,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期间,我国尾矿利用增速出现大幅下降。特别是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大宗资源产品需求下降,价格回落;全国矿产资源(非油气)综合利用产值略有增长,但增速明显回落;部分矿种综合利用产值出现下降。
当前,我国尾矿和废石累积堆存量近600亿吨,其中废石堆存438亿吨,75%为煤矸石和铁铜开采产生的废石;尾矿堆存146亿吨,83%为铁矿、铜矿、金矿开采形成的尾矿,这部分尾矿中,稀贵金属含量比较丰富,综合利用价值较高,但我国尾矿综合利用率仅为18.9%,主要用于充填开采和建材。
尾矿利用存在制约因素
《中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2015)》指出,截至2014年年底,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方面,我国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8.8亿元、企业配套资金949.87亿元,实现了八大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突破,形成了九大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新模式,成功探索矿业转型升级新路径。尽管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法制建设、标准体系、市场调节、技术研发与应用、激励约束等环节还存在制约因素。一是矿产资源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当前矿产资源法中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要求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政策制度没有形成合力,各类规划之间尚未实现有效衔接。二是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创新尚不能满足新要求。技术攻关能力不够、转化率不高,技术研发与企业需求之间衔接不够,已成为制约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主要因素之一。
据介绍,《中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2015)》旨在让全社会全面地了解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年度工作进展和发展趋势,帮助矿山企业掌握相关法规政策、技术装备和标准规范,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和效益。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有效解决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问题,一是要加快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打通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管理,实现统一监管,有效解决资源粗放利用和环境扰动问题。二是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进程,解决包括产权归属和矿业权设置等在内的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三是加快技术攻关与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综合利用的经济激励政策。五是加强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提高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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