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在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提案中,针对当前建筑垃圾行业的发展,一针见血地指出阻碍行业发展的症结,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比如解决好隐患问题、出路问题、观念问题、政策问题、管理问题等,对此,我表示非常赞成。”陈家珑将提案中提及的问题一一列举,并针对性地作出一些分析。
在转变大众观念问题上。陈家珑认为,正是由于我国公众、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建筑垃圾的认识不足,导致我国一些城市出现建筑垃圾围城危机,甚至发生“深圳滑坡事故”。
过去,由于城市人口少,拆迁量小、建筑垃圾的惰性属性、建筑垃圾可回填等原因,建筑垃圾的产量很小,的确还不足以威胁到公共安全,给公众也留下了“建筑垃圾不足为害”的印象。
但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建、地铁、地下工程的发展,建筑垃圾越来越多,近十年来更是呈现爆发式地增长。如果仍然按照传统的处置方式对待,将直接威胁公众安全。
所以,在面对建筑垃圾量的剧变时,第一,转变社会公众乃至政府相关部门的观念:不仅要树立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填埋威胁公众安全的观念,还要树立垃圾是资源,是城市矿产的观念。只有观念转变了,处置方式才能跟着转变。第二,还需提出明确的目标,例如,《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在五年内“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建筑垃圾等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设循环型城市”,通过设立目标促使我国建筑垃圾行业快速进入发展阶段。
在管理等方面。“九龙治水治不了水。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管理部门实在是太多,缺乏完整的规划以及管理监督体系,导致目前产业发展困难。”陈家珑对记者说。
建筑垃圾的源头——拆迁,由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建筑垃圾的运输归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政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管理;建筑垃圾的最终处置归城市市政市容委员会;如果能最终制造成再生产品,又归属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多部门管理制度,导致建筑垃圾处置行业被完全割断,多部门分头管理最终导致“无部门管理”。
因此,想要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筑垃圾资源化中的带头作用,确立一个从建筑垃圾源头到产品全过程的管理机构。
“单纯的市场化难以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在产业发展初期,设立一个权威的管理机构有力管控建筑垃圾原材料,处理单位的资质、再生产品的应用等,还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公众转变观念并接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降低再生产品成本、保证再生产品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等。”陈家珑对记者说。
第二,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此,陈家珑建议:“在今后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垃圾填埋要高收费,垃圾资源化实行低收费,用价格杠杆引导着大家将建筑垃圾资源化。”
第三,树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三全”管理模式。陈家珑建议,“建筑垃圾资源化不能等到垃圾形成以后,才想到处理它。而是在每一个项目开始时,在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中,综合考虑全产业链的发展,这样才能真正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在产业定位方面。“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发展问题必须要有专业的产业做支撑,产业形成一定的规模之后,方能将建筑垃圾利用起来,否则资源化只能是一个空话。而资源化产业发展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能够促进其发展的定位。”陈家珑说。
建材行业分支下的一些传统产业一般被划分为“一般建材产业”,指的是那些在生产过程中或者产品并不环保的产业,这些产业都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受限产业,行业发展会受到种种条件限制。还有一些新兴的环保建材产业被划分为“环保产业”,是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的产业。
陈家珑告诉记者,“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对解决城市建筑垃圾问题作出巨大贡献,必须要将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定位为‘环保产业’,才能依据产业特点,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促进产业的发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我们郑州鼎盛的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已经先后在漯河、鹤壁、河北、深圳、湖南、投产,并且我们还有自己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我们在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道路上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联系方式:0371-5373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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