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男子张某因为贪图便宜买了辆二手挖掘机,不料用了几个小时就坏了,日前张某将卖家告上了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要求退货。4月4日,笔者从办案法官处了解到,法院已驳回张某的诉请。
2015年11月,张某从王某的手中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二手挖掘机,在现场试机后,机器运行良好。后张某向王某支付定金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将该机械运输至固原一工地使用,但是刚使用了几个小时,挖掘机就发生故障,无法继续工作。张某要求退货被王某拒绝了,随后张某将王某起诉至兴庆区法院。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张某以明显的低价购买二手机械,并当场试车予以验收,应当明白购买二手机械的风险,且张某使用机械后发生损坏,并未证明王某出售时该机械已经损坏。据此,兴庆区法院驳回了张某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二手挖掘机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大家:购买二手机械设备应当具有慧眼识别好坏的能力,试车时通过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士进行试车,或先行通过鉴定机构予以评估好坏,以降低购买的风险,否则试用购买后产生问题的风险需要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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