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但是实现快速发展并获得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还需要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对此,有关专家对加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提出以下点建议:
一是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和法律支撑,出台细化配套政策,提升产业政策精准度。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对资源化处置和高附加值利用的需求极为迫切,而国家现行实施的再生产品标准数量少,还存在着标准低、标龄老等问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预处理、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流程、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规范。
在国家统一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并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时候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严格处罚措施,提高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保障建筑垃圾回收处置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二是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重点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100%、再生产品建筑垃圾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按照3%简易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同时,建筑业“营改增”后,尽快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的增值税抵扣税的技术问题,解决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后顾之忧,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市场竞争力。
建议按照“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纳入环境保护、再生资源、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支持范围,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补贴。
三是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建设。积极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大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理念由“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买单”转变。以政策保障产业的市场价值。积极推广PPP模式、BOT模式、BOO模式及其融合,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
四是强化监管,推动产业发展。将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地方政府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动力。其次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垃圾的拆解、运输、回收再利用产业链封闭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拆解、运输、回收利用过程中建筑垃圾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在已经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城市,统一关闭建筑垃圾填埋场,暂时不能关闭的,应交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管理,减少建筑垃圾的填埋和露天堆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