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江西省工商局副巡视员袁建军在“江西省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告诉中国工业报记者,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西省工商局决定自2016年5月-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通信、殡葬等行业的经营者。长期以来,江西省公用企业、依法具有独占地位行业的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利民惠民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一些地方公用企业、依法具有独占地位行业企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仍然存在。
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今,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接到反映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通信、殡葬等行业的投诉、举报共1602件,平均每天3件,群众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方面,社会反映强烈。
突出问题
强制出售商品。某些公用企业在提供其主业产品及服务的同时,强制出售各种与其配套的终端产品、附设产品、零配件及其他商品,甚至强制订报刊等等。由于这些产品的出售与公用企业的主业供应紧密捆绑在一起,用户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能勉强接受。
滥收费用。一些地方公用企业在营业过程中还附带着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测费、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押金等等。在这些收费项目中,有的尽管相关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不得收取,仍然有禁不止;有的服务项目本应由用户自愿选择,结果却变成无条件接受;有的则为应由公用企业自己承担的费用,又向消费者重复收取。如安装煤气管道,早已收取了初装费,其中已含气表相关费用,而煤气公司还要收取用户的校表检测费、上门服务费、安装调试费等等。而且这些不合理的收费,同样与公用企业的主业经营捆绑在一起,使用户无法自愿选择。
强制服务。用户使用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供应商品,离不开有些企业的服务。市场的需求,造就了相关行业的经营者强行要求用户接受指定的某些服务,而这些违背用户意愿,强行要求接受“服务”的霸道作风使用户及其他经营者叫苦不迭。
整治重点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如: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等;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如: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名义,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例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公共交通企业: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或托运人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
通信运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向用户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采用不合理的套餐营销方式,向用户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等手段,强制用户使用其商品。
殡葬行业企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江西省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新闻发布会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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