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能源局获悉,由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核电“十三五”规划已有初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规划涉及核电发展中长期展望,预计2030年核电装机规模将达到1.2亿~1.5亿千瓦。
新核能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电促会核能分会首席投资顾问徐刚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各方利益集团博弈下,我国核电装机量和传统能源装机量相比占比还非常少。到2030年就算完成1.2亿~1.5亿千瓦的装机规划,核电占整个中国发电量的比例也仅有5%~8%。此外,“十三五”期间,在规划核电装机规模的同时,要把“提高核电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三代技术的瓶颈,实现国产化、自主化”作为重点任务。
继续推进沿海核电建设
我国去年对外宣布,到2030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三五’期间中国将大幅度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表示,按照“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力争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规模3000万千瓦,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
“十三五”规划纲要在“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章节提及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具体到能源发展重大工程,规划提出:建成三门、海阳AP1000项目。建设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山东荣成CAP1400示范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沿海新的核电项目,加快建设田湾核电三期工程。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核燃料保障体系建设。
从上述规划来看,沿海核电建设依然是“十三五”的开发重点,内陆项目的方向在于“开展前期工作”。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表示,“十三五”期间主要是开发东部沿海,“中部会适当开发一两个。可见,未来五年内陆核电获批开工的可能性依然不大。”
“目前关于内陆核电建设的调研报告已经上报,就看中央最后怎么决定了。如果重启的话,最先可能的就是湘赣鄂三个内陆电站,关键看技术选择AP1000还是华龙一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对此表态称:“现在对于内陆核电有一些争论,我们还在继续论证,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安全绝对保证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向国务院提出重启的建议,但我要澄清的是,目前并没有时间表这一说法。”他同时说,目前沿海核电项目厂址足以保证“十三五”期间核电发展目标的实现。
向核安全监管强国转型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十三五”时期,中国将由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国转型,安全监管工作也将以实现监管体系与能力的两个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保障中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表示,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这五化就是核与辐射监管现代化目标的简单诠释。通俗讲一要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二要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预防,三要对事故后果有效缓解和处置,四要对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和环境有效保护。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核安全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国防科工局核应急安全司巡视员许平对记者表示,“十三五”期间的目标是核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实际应对能力显著增强,重点任务是完善法规标准预案体系、推进核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核应急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核应急培训和演习演练、深化核应急国际交流与合作。
环保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说:“福岛事故后,国际上对核安全的要求也在发生着变化,我们也在保持密切的跟踪和分析评估,从跟踪和分析评估的结果来看,我国的核安全要求和世界的要求是同步的。世界核电运行组织WANO对核电厂规定了十几项评价指标,我国四分之三以上指标进入世界前四分之一,部分指标进入世界前十分之一,甚至有些指标进入世界前十名。”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所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我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显示,1~3月,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一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另据了解,“十三五”时期,中国还将推动《核安全法》立法工作,今年下半年《核安全法》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政策法规处扈黎光认为,《核安全法》将从三个方面健全中国顶层法律体系。一是能够规定国家和安全监管体系的地位,二是能够从法律层面落实营运单位责任,三是能够对现有的热点问题或新出现情况进行回应。如果有一部《核安全法》,就可以把整个法规体系统筹起来,既能落实责任、构建权威体系,又能反映时代发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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