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拉萨座谈,并签订抵押补充贷款借款合同。
此次签订的抵押补充贷款借款合同,为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中长期贷款,首期抵押补充贷款资金为230亿元,用于我区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涵盖了全区7地市。这是继今年3月我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总规模2000亿元的抵押补充贷款协议后,双方金融合作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座谈中,洛桑江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代表陈全国书记,向祝树民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期以来对西藏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请转达对解学智董事长的诚挚问候。洛桑江村说,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金融撬动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2015年底贷款余额突破2000亿元,金融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对口支援西藏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特殊金融政策,强有力支持了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洛桑江村指出,抵押补充贷款借款合同的签订,标志着西藏自治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银合作进入了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将有力促进我区农村公路网络化,支撑农牧区脱贫攻坚,对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充分考虑西藏的特殊实际、现实困难和发展需要,在扩大抵押补充贷款适用范围、异地扶贫同步搬迁、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方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不断凝聚发展共识,创新合作机制,确保合作协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发行西藏分行负责同志代表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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