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远县结合县域实际,以强农惠农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为该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共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28.1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补贴各类机具共1605台,受益农户1160户。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召开现场会、下乡入集市、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让广大农民深入了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以及国家各种农机购置补贴的新政策,耐心细致地为农户推荐适用机具。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将“宁远县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基本操作程序”告知村民,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强化协作。县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及时梳理、汇总、解决购机补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购机补贴电子化操作,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规定,做好购机对象资格条件审查、补贴受益对象公示、补贴机具核实喷号等工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补贴标准、补贴比例,在审核无误后,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确保了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
四是强化监督。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同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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