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2017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发布,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要点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动员会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运行管理,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注重园林生态建设,制定完善行业政策,促使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更大贡献。
重点工作一是要加快编制基础设施相关规划,年底前全部完成各项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是要大力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首先各市县依据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统筹项目谋划,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各类手续办理。完善融资平台建设,扩大融资规模。加大对在建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项目早竣工、早见效。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三是要以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系统谋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做好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鹤壁市试点区域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总投资的40%。设市城市在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建设四类项目中各建成1个以上示范项目;按照海绵城市标准改造完成20%以上的公园绿地,并完成2个海绵型公园建设;新建单位和居住区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加快综合管廊建设:各市县要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和近期建设任务、远期规划建设目标,积极推进管廊建设,确保2017年全省完成开工建设100公里的任务。县级城市加快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制定建设方案,谋划建立2017年项目库,明确2020年滚动建设项目。做好信息的上报工作和项目前期工作。有效利用国家基金和PSL资金的支持政策,积极推进PPP模式应用,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郑州市要按照国家试点城市的建设要求,结合管廊建设的完成《郑州市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和维护费暂行办法》、《郑州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市政道路建设,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加快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加快集中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除郑州、南阳、许昌、济源、驻马店、信阳六市外,其余省辖市开展并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改造,扩大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多途径开发气源,积极引导管道燃气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力争新建、改建燃气管网600公里以上,省辖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5%,县级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四是要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各市县将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扎实推进。依据年度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以创建“达标街道”活动为载体,以整治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占道经营为重点,强化工作推进和督导考核,全面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年底前“达标街道”达到70%以上。大力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基本建设数字城管系统。已建成数字城管的城市,要不断创新改革,逐渐提高标准,整合相关资源,有效推进功能完善和拓展,稳步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已经试运行尚没有申请验收的城市,对照标准抓紧创造条件,尽快申请通过省级验收,保证系统发挥高效作用。
五是要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包括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按照整体性、系统性的原则,鼓励以城市、汇水片区或流域综合整治,把相关项目整体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加强生态园林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城市公园110个、道路绿化500公里以上,县级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3%,老城区不低于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力争7个县(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城市)。2017年,各县要新建或改造1个综合性公园,完成1个城市绿道建设项目、1个海绵绿地建设项目和2个立体绿化示范项目,汝州、禹州、鹿邑、新蔡、固始要创建成国家园林县城,周口、荥阳、长葛要加快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卫辉、临颍、淇县、尉氏、舞阳要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公厕建设和旱厕改造、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郑州等省辖市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加快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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