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2016年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第十三个年头。围绕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工作要求,全省继续完善“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列入补贴品目机具敞开补贴”为主要内容的操作办法。一年来,全省农机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强化监管,切实保障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和违规处理力度,调动农民机手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有序实施,确保政策发挥最大效应。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2016年全省共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0大类49个机具品目共计9.85万台,受益购机者5.89万个,当年使用省级以上补贴资金13.64亿元,直接带动全省投入43.48亿元。通过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显著提高,农机化技术与装备结构持续优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推进了农机化水平再创新高。
全省着力破解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把补贴资金投向机插秧、机械化植保、粮食烘干、秸秆机械化还田等重点工作,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2016年底,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2%。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水稻机插秧总面积2486万亩,机插率超过75%;玉米生产机械化实现稳定发展,纯作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0%、81%;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超过4080万亩,还田率超过52%;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27%,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二)推动了农机装备结构继续优化。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调整优化农机存量和增量结构,引导大型、新型、高性能机械发展。2016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4906万千瓦,同比增长1.68%,2016年全省新增75马力以上拖拉机1.43万台,占拖拉机新增量的86%;新增乘坐式插秧机5540台,占插秧机新增量的60%;新增各类联合收割机1.99万台,向大功率、大喂入量发展趋势明显。粮食生产薄弱环节装备加快发展,新增喷杆式植保机2199台,保有量近4000台,比上年增长120%;新增谷物烘干机6445台,保有量超过1.7万台,比上年增长57%。农产品初加工、林果业、设施农业(园艺)、畜牧业、渔业(水产养殖)等生产机械得到较快增长。
(三)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提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共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1.12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8250个,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超过2亿亩次,占农机作业总面积的60%。全省农机服务经营总收入超过300亿元,其中跨区作业收入近50亿元,为粮食丰产、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保障。在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呈现出农机服务与生产经营“双主体”融合发展态势,走出了一条自我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
(四)巩固了我省农机生产大省地位。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的拉动,我省农机工业产销两旺,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产品集中度不断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江苏已经成为国内农机制造强省,环太湖及沿江地区是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以及秸秆还田机械、高效植保和渔业、园艺机械的生产集聚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工作措施更加扎实
(一)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
按照在有限资金规模下实行普惠的要求,既要调动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又不产生市场扭曲,不影响企业正常的市场竞争。2016年全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调整的原则:一是突出“十三五”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和高效设施农机化发展所需机具;二是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所需机具;三是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倾斜,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品目范围要与省级以上农机补贴资金规模相匹配。将需求量较小的普通型增氧机、灌溉首部和蚕桑温湿控制器调出补贴范围,新增翻转犁、打捆机、热泵热风炉3个补贴机具品目,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为10大类49个机具品目,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和高效设施农业关键环节相关机具分别占56%和44%。通过调控降低拖拉机和收割机的补贴标准、购机者享受补贴上限、设定年度补贴申请截至时间等措施,继续完善农机敞开补贴机制,有效控减农机购置敞开补贴后资金缺口。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6年4月29日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省农机局与13个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研究部署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过剖析有关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省局党组有关部署,针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新常态、新情况和薄弱环节,省农机局狠抓制度建设,制订了《省农机局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信访管理细则》等文件,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地监管农机产销企业,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农机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农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和政策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政策实施起到促进事业发展、农民得益、廉政风险有效防控的效果。
(三)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培训考核
2016年4月下旬,农、财两部分别派出专家组,实地检查考核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绩效管理工作。由于平时工作比较扎实,组织管理、补贴受理、公示核查、投诉处理、补贴监管和档案管理材料比较齐全,绩效管理各项要求落实比较到位,国家部门的两个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补贴政策实施成效。2016年省财政厅效能管理中心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开展了专项绩效评价,抽取26个县进行实地调研测评,考核结果为优秀。5月和11月,分别在扬州和南京举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培训座谈会,通报全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布置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创新工作办法,强化第三方机构核查监督,委托第三方对县、乡的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做到补贴政策实施和绩效考核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将绩效管理工作与补贴资金、工作经费分配、评优工作三挂钩。
(四)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
为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针对我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举措,组织编印和发放《关于调整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手册》等资料9万份,全年编印《江苏农机购置补贴动态》9期。通过省电视台政风热线栏目、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相关要求。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为重点,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确保阳光操作,对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升级,公布了各级补贴政策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全省超过95%的实施县(市、区)均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按季度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力求政策内容、实施过程、补贴结果(重点是受益对象具体信息)等全公开。
(五)强化补贴监管和违规惩处
结合“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和农机化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明确各市年度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并对县乡验机核实比例作出规定。协助配合农业部农机化司起草修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方核查。建立健全各级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省级完成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与举报事项50多起,办结农业部转来的投诉调查事项3起。2016年上半年,根据群众举报,经核对配置参数,约谈相关企业,暂停、取消了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山东亿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的补贴资格;下半年,对湖南明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台州欧溢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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