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四川将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运营,充分激发高速公路投资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
根据发布的通知,四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省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授权市(州)政府作为工作主体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厅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可采用社会投资(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OT+政府补助”或“BOT+政府股权合作”)、政府投资(政府还贷)等三种投资模式组织实施。市(州)政府应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资模式,报省政府审定。
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四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首先采用BOT方式,需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或入股分担风险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采用“BOT+政府补助”或“BOT+政府股权合作”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投资人。同时,鼓励采用打捆招商的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
没有产生投资人的高速公路项目,可由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省政府同意后,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政府还贷项目投资人由省政府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审定。
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省政府审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申请批准(授权)投资模式。跨不同市(州)区域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市(州)协商确定的牵头主体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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