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骗补内外勾结——农机补贴被“变脸”
仅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就达236亿元。但在某些地区,农机被转卖,国家政策成为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被倒卖的农机
法院的开庭通知让富欣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倒卖国家补贴的农机具事件开始浮出水面。
3月24日,黑龙江富裕县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陈春江、王海军贪污一案。作为一名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普通农民,却涉嫌贪污,与农机合作社背后的种种联系密切。
新金融观察记者了解到,富欣现代农机合作社拥有大型农机具46台套,其中进口的为30台,国产的16台套,当年采购时享受到了国家的农机补贴,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私下买卖。
农机购置补贴,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此项资金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9.100,0.01,0.11%)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富欣农机合作社所在的富裕县是重要的农业产区,农机采购补贴开展多年。
“富欣的这些农机具都被卖掉或者以租赁的方式倒卖出去了,导致国家补贴流失严重。”富裕当地知情者王强向记者介绍。
在当地按照规定,国家鼓励以农机合作社形式采购大型农机具,在采购大型农机具的时候,个人出资30%国家补贴其余的70%为最常见的形式。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套利和倒卖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三年内不得转卖,出现转卖的,追回补贴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对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进行补贴,是利国利民的事情,为此每年财政支持200亿以上资金,将农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脱出来,极大地提高了农业产区的机械化耕种水平,但吃农机补贴唐僧肉的情形并不少见。
以富欣农机合作社为例,除了被相关司法部门认定的非法倒卖之外,多数农机具是被以“租赁”的形式牟利。“因为农机具是春耕秋收的用具,租只能是短期几十天的使用,而这一种一签是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租赁合同,而且租赁的价格已接近于农机具的价格了,显然是说不通的。”当地农民表示,“农民又不是傻子。”
业内人士介绍,农机倒卖存在着与相邻区域补贴额差别越大,越容易诱发违规倒卖的现象。有些较长时期实行高补贴的地区,甚至出现了专门从事倒卖补贴机具的产业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新手段。而对于实行高补贴的地方政府,则实际形成地方财政资金的外流。
监管亟待加强
截至2014年年末,富裕县发放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6万元,共补贴农机168台套,陈春江的富欣农机合作社占到了其中的1/4左右,曾是当地响当当的农业大户。
新金融观察记者了解到,倒卖国家补贴的农机事件并不少见,就在富裕县境内,检察系统在2017年之前至少就查处了7人以上。
富裕当地农机补贴领域曾经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当地相关部门通过结合办案提出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政府出台《富裕县现代合作社农机装备更新办法(试行)》,规范农机更新程序,堵塞漏洞。
事实上,倒卖国家补贴的农机具进行牟利,不仅是农业合作社的事情,相关农机主管部门人员的身影在其中亦经常出现,管理不严,放纵倒卖甚至于参与其中。在江西,仅农机系统内就有45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致使大量农机购置补贴被套取,该窝案串案涉及省、市、县三级农机局长20人。其中省农机局原局长王绍萍先后收受各地农机商22人行贿的财物共计700余万元。
对于通过农机补贴的套利行为,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业内人士建议,通过明晰资产管理机制,实现固定资产单独设账;强化农机具存放、保养、使用管理制度,提升农机具利用率;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完成账务电算化转换等工作;定期宣讲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等逐步减少国家损失。
面对骗补、倒卖农机等行为,农业部发布的《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显示,对农机补贴的范围和额度正在逐渐减小。
倒卖补贴农机具之外,如何对农机合作社进行扶持和管理同样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富欣农机合作社相关人员的案子接近50个,涉及土地流转、民间借贷、交通事故、银行贷款、农机储油罐等事项,其中农机合作社流转其他农民土地之后与当地知名企业粮满仓公司开展合作导致的法律纠纷至今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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