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农业局获悉,近日,烟台市召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会上公布,今年烟台市共争取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740万元,与去年相比,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补贴方式在资金额度范围内实行先购机后补贴,而市级补贴资金原则上只补贴中央补贴资金范围外的保温被、阳光板和农用无人机等国内获得部、省有效鉴定报告的机具。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烟台市共争取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44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9240万元、创历史新高。补贴各类机具2.48万台,受益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户2.1万户,带动农民投资2.6亿元。“今年,7740万元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分配到各县市区,补贴工作将全面展开。”市农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去年相比,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补贴方式调整为在资金额度范围内先购机后补贴,并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在补贴系统内实行去经销商操作环节,农户自行购买山东省已归档的补贴产品后,携带有关手续到所在县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减少中间程序,切实方便购机户。
根据介绍,在补贴范围上,今年重点支持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和大宗优势经济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兼顾畜牧、林果和渔业机械化,补贴范围进一步优化,新增水肥一体化和精准农业发展机具,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水肥一体化等12类机械设备实行敞开补贴。在补贴标准上,实行定额补贴,将比例控制前移到产品归档环节,企业在自主投档时提供申报产品最低市场零售价,补贴比例测算偏高的产品,自行降档处理。对于销售过程中实际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处理。在补贴数量上,鼓励和扶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将可享受补贴机具数量放宽到8台。
省级政策有新的调整,市级补贴资金使用方面也有了新变化。按照规定,市级补贴资金原则上只补贴中央补贴资金范围外的保温被、阳光板和农用无人机等国内获得部、省有效鉴定报告的机具。补贴额度实行定额补贴,保温被每平方米不超过2元,阳光板每平方米不超过7元,农用无人机每台不超过2万元,保温被和阳光板每2000平方米视为1台机具。农业生产个人每户年度内享受2台补贴机具,农民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4台补贴机具。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经营组织。另外,今年从市级补贴资金中安排30万元扶贫资金,采用切块方式进行分配,用于补贴省级贫困村的农机合作社购买中央补贴机具的累加补贴和市级补贴机具。
农机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市通过农机装备研发、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和实施农机具补贴政策,发展绿色农机,服务农业、服务农民,为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物质支撑。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739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27.9万台,联合收获机保有量1万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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