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9时许,舒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舒城县庐镇某采砂滩附近,一名工人在挖掘机内死亡,死因不明。接到报警后,舒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行动,与辖区庐镇派出所经过10个小时间紧张有序工作,迅速查明并有序处置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
经现场法医鉴定,死者为头部受到重击致其颅骨骨折造成死亡,无挣扎、无搏斗。经现场勘验,驾驶室内完好无损。未见打斗痕迹,未发现作案工具。经现场走访,渣土车驾驶员唐某(男,43岁,舒城县庐镇乡人 )为第一目击者,与死者系工友关系。唐某自称案发时一直坐在渣土车驾驶室内,在将渣土车开至离挖掘机几十米后通过后视镜发现死者口中大量喷血,后立即拨打救援电话,但其始终坚称不知真实情况,车辆也未发生接触。经现场侦查,唐某的说法疑点重重,有重大嫌疑。
为了更好的还原现场,侦查员亲自驾驶嫌疑车辆,发现嫌疑车辆年久失修,档位与车辆性能都存在巨大隐患,现场沙滩坑洼较多,容易引起车辆颠簸后溜,加上现场挖掘机以及渣土车噪音较大,后方意外很难及时发现。
综合案情,刑侦部门依法果断传唤了唐某。嫌疑人到案后,避重就轻,极力逃避责任。为了打消嫌疑人的顾虑,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侦查员历经10多个的小时的法律讲解和心理疏导,唐某最终交待了9月4日在庐镇某沙场因操作渣土车不当引起后溜,撞击到头伸到车窗外的挖掘机驾驶员头部、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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