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福建省农业厅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操作流程全面实现去经销商化等工作的通知》,对四个方面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部署。
首先,《通知》明确表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操作流程去经销商化。根据农财发〔2017〕11号文中有关“加快补贴申报操作流程去经销商化”要求,2017年11月1日起,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操作流程全面实现去经销商化,与经销商完全脱钩,由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农机经销商不再录入,具体操作步骤于10月15日前公布。
其次,福建省中央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为加快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18马力以上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30千瓦以上风送式喷雾机、马铃薯、花生、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等耕种收薄弱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的基础上,对福建省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再次,优化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省级农机部门将全面梳理现行补贴机具范围内的所有品目(分档),对补贴额偏低的品目(分档)上调补贴额,对补贴额偏高的品目(分档)下调补贴额,对不合理的分档档次进行细化优化,使补贴机具品目(分档)更适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
最后,着手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为加快老旧农机淘汰报废,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推进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拟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相关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方案12月1日前公布。(大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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