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西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0月11日上午,西安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建委等8部门发布通告,11月1日起,凡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在西安市生产、销售和注册(转入)登记,将从源头上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
西安有1.1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
据西安市环保局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排放量大,在一个地方持续排放时间长。像挖掘机、吊车、压路机……这些在施工中广泛使用的工程机械其实是巨大的污染源,据测算,一台国Ι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Ⅴ排放标准的小汽车。
截至今年9月30日,西安市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共11694台,其中,工程机械1968台,农用机械9726台。据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博介绍,但实际数量远远不止这么多,大量的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机场地勤设备和发电机组等没有申报,且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长期处于监管之外,排气污染的实际状况无从掌握。面对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进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准入门槛,已迫在眉睫。
11月起禁止生产、销售不达标产品
11月1日起,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购买者发现无环保随车清单,查询不到环保信息时可进行举报。
西安市公安局对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柴油机的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等需要悬挂车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予注册和转入登记。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联合市环保局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城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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