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筑牢城市“里子”的重要工程,是破解“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问题,提高电力、通信、供水等管线抗灾能力的重要手段。昨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王艳艳在做客厦门市政府网站时表示,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综合管廊达29.48公里,远期规划建设干支线综合管廊约330公里。
【现状】
现有管廊主要在新城 老城区要“补短板”
近年来,厦门市不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干、支线综合管廊29.48公里,缆线管廊110.45公里,已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各类市政管线,总长超过450公里。在住建部、财政部组织的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绩效评价中,我市连续两年位居试点城市第一位。
从区域上看,这些已建成的综合管廊主要分布在岛外新城区,如集美新城、翔安南部新城等。我市的问题主要存在于老城区。老城区“马路拉链”现象不断,街巷中“空中蜘蛛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管线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多,广大市民意见特别集中,对综合管廊的需求更加迫切。基于这些情况,《办法》提出“老城区管廊特别规定”,要求重视对老城区管廊的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立足长远,统筹安排,逐步、有序、全面推进老城区的管廊建设,保障老城区管线改造和管廊建设的有序推进。
王艳艳说,《办法》这一章节的设定在全国范围内处于创先,保障了老城区综合管廊的推进,体现我市全面建设管廊的决心。
【要求】
已建设管廊的区域 所有管线必须入廊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厦门市启动全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调整工作,充分考虑城市主干线“市政走廊”上的综合管廊系统化连接,增强各片区之间管廊的衔接,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实现全市综合管廊成网成片。目前已完成初审,远期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约330公里。
王艳艳说,管廊建设的最大目的是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首先就是要让管线入廊。
在《办法》中,对于管线入廊工作,有两层规定。一是规划层面:“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管廊的区域,管廊专项规划规定的所有管线必须按照要求入廊。在管廊以外的位置申请新建管线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规划许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市政、公路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掘路许可”等。二是建设层面:“管线建成后五年内,不得批准挖掘道路建设管线”,杜绝破路行为,保障管线入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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